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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刑辩团队紧抓“黄金37天”,两起刑案当事人均获“不捕”

来源:河南联盟律师事务所  作者:孙晓平  时间:2017-08-18 16: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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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所刑辩团队王留文、孙晓平两位律师承办的熊某涉嫌抢劫罪一案,以及张国兴、孙晓平两位律师承办的张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先后获得“不予批捕”结果,熊某和张某分别获准取保候审重获自由,律师庭前辩护取得成功,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对律师的辩护给予了高度的赞赏。
    黄金抢救时间通常用于医疗或救灾领域,指发生病情或灾情后的最佳救援时间,一旦错过最佳时段,救人成功的概率会将大大降低。同样,在刑事辩护领域也存在黄金抢救期37天的情形。刑事案件黄金37天是指犯罪嫌疑人从被刑拘后到批准逮捕这一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最长期限为 37天。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及时聘请了专业刑辩律师,通过有效辩护使嫌疑人不被批捕,那么犯罪嫌疑人就可以重获自由,并且无罪或者从轻处罚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
    梅花香自苦寒来。自联盟所实行专业分工、团队化办案以来,我所刑辩团队便不断加强刑辩专业化能力建设,张国兴和孙晓平两位律师先后参加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辩学院研修班等刑事辩护高端实务培训,始终保持刑事辩护理念与时俱进,并不断打磨刑事辩护技术,着力为客户提供专业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的刑事辩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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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的持续投入终于换来客户的收获。在熊某和张某这两起刑事案件中,我所刑辩团队紧抓黄金辩护37天,紧张有序地开展庭前辩护,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并与办案机关保持联系,结合案情的进展,及时开展研究分析,适时有步骤地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不予提起逮捕申请书和不予批捕辩护意见书等各类法律文书。除书面和电话沟通以外,三位律师坚持每个案件都与司法机关承办人员当面沟通辩护意见,维护嫌疑人合法权益。仅熊某涉嫌抢劫罪一案中,王留文和孙晓平两位律师先后向检察机关提交各类法律文书和辩护意见四份,先后当面沟通四次,及时有效的辩护获得了办案机关的认可,换来了嫌疑人的重获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