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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民事业务部举办《民法通则》与《民法总则》新旧对比专题学习

来源:河南联盟律师事务所  作者:张梅  时间:2017-06-05 09:13:08


     继4月份民事业务部组织赴郑州参加“河南法律大讲堂”关于《民法总则》解读学习之后,6月1日下午,民事业务部再次就《民法通则》与《民法总则》新旧对比进行专题学习。本次学习由扈文静律师担任主讲人,我所律师及实习律师20余人参加了本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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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议中,扈文静律师主要从“《民法通则》与《民法总则》条文对照分析”,以及“《民法总则》的重大创新”两个方面向大家进行讲解,扈律师着重就条文对照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其在讲解过程中穿插案例,使大家更能清晰地理解《民法总则》的立法意图。学习过程中,民事业务部李新卫主任及王丹副主任还就部分新增条文与大家进行了分析、讨论。通过再次的系统性的学习,各位参会律师表示受益匪浅。
    最后,李新卫主任就本次学习进行了点评,她首先对扈文静律师对本次课题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同时还指出了《民法总则》是在继承《民法通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的细化衔接,加深了私权的理念,更适合市场经济下的法律秩序,而新法的颁布实施会对律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希望大家不要局限于所里组织的集体学习,还要自己挤出时间自我充电学习,力争在实际办案中,达到对《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熟练掌握和准确运用。